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21-09-22
根据《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分组及候考室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周六)。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68号)
三、入场时间
面试为全天场,考生在面试当日早上7:20-7:50入场,7:50以后禁止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面试时长、方式和内容
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应于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可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9月10日零点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参加集中面试的所有考生应提前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5.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入场须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进入考点后,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工作人员安排带领进入临时隔离室。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排除为新冠肺炎的考生,继续回到候考室等待参加面试,如面试顺序号已过,则就近安排面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再参加当日面试。
7.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意:电子身份证无效);
②本人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系统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3日上午8:00--9月24日下午6:00);
③考生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见附件2);
⑤考生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面试当天可能存在交通拥堵情况,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科学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及其附近逗留。
8.请考生认真阅读《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731-28680215(市委人才办); 0731-28681082(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及分组安排
附件3 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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