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核入围人员公示及集中资格复核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20-09-09

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于9月3日公示,根据《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入围资格复核人员公示及资格复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入围人员名单

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入围资格复核人员如下(详见附表),公示期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三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集中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不影响复核的人员,需全部参加资格复核。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复核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复核地点: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一楼(炎陵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面)。

(三)资格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含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含有是否在服务期的内容)。

4.招聘岗位要求有从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核,代为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核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核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复核,不得进入面试。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按照疫情防控新的形势要求,考生进入集中资格复核点时,应当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进行体温检测。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附件: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核入围人员名单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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